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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独家委托:委托方(即业主)将要出售的房产及房地产相关证件交给受托方(即武汉市好房子房地产代理限公司)验证后并留下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原件,与受托方议定保底价,然后签订委托合同,受托方向委托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,委托方交出房门钥匙,以方便受托方带客户随时看房。
如受托方三个月后未能将此房产售出,从第四个月起此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租金支付给委托方,作为对委托方空置期房产未能售出的补偿。如委托方继续委托售房,则委托合同继续有效。如委托方不再委托售房,则委托合同终止,受托方交出房门钥匙及房产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。如受托方在三个月内将委托方的房产成功售出,则委托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受托方。
受托方在收到委托方的房门钥匙后,经委托方同意后,将对房屋内部进行清洁卫生处理,然后进行拍照,并制作精美图片,上网发布信息,无论委托方的房产信息在好房子公司哪一个部门登记,该房产信息将迅速在好房子公司内部及会员单位传播。
同时,如委托方将所售房产已委托给受托方,并承诺同意独家委托,委托方不得将此房产信息到其他中介公司或其他网站发布。一经受托方发现委托方有此行为,可视委托方违约并追究委托方违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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